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出台 力求公司财务信息准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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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17: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8日电(记者毛晓梅)保监会8日对外发布了《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并已下发至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旨在规范保险公司费用分摊程序和标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为公司产品定价、经营决策、分支机构业绩考核和监管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财务信息。 “指引”明确,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向保监会报送的和对外公开披露的所
“指引”中所称“费用”,是指保险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包括赔款支出、分保赔款支出、各类给付、退保金、准备金提转差、佣金、手续费、分保费用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等。 “指引”强调:“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业务的经济实质,将每项费用准确认定为专属费用或共同费用。”同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不同的分摊目的,确定不同的费用归属对象。”比如在核算交强险损益时,交强险的手续费、赔款支出、保单印制费、广告宣传费均应当认定为交强险的专属费用。但在核算交强险中家庭用车的损益时,交强险的广告宣传费就应当认定为共同费用。 保监会发布的这一“指引”分总则、专属费用和共同费用的认定、共同费用的分摊程序和标准、监管要求和附则共5大部分,已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