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维修基金一律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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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11:14 城市快报 | |||||||||
记者周明通讯员殷婕城市快报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大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的追缴力度,天津市物业管理中心向249家欠缴维修基金的开发建设单位发送催缴通知书,目前已有130余家开发建设单位主动咨询并着手办理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手续,有56家企业签订维修基金预缴、缴存协议,协议金额近5300万元。 据该负责人介绍,维修基金属于建立维修基金的业主所有。专项用于商品住宅共用
据了解,对于欠缴维修基金的开发建设单位,市国土房管局经过调查分析建立了追缴项目档案,陆续通过邮政快递形式,向欠缴企业发送催缴通知书,通知书中明确欠缴项目和办理缴存手续的期限,督促开发建设单位限期缴纳维修基金。目前,已有130余家开发建设单位主动咨询或办理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手续,其中,顺驰、燕宇、农垦、凯立、河东房地产开发等56家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了维修基金预缴、缴存协议,涉及住宅项目109个,协议金额近5300万元。在催缴通知书发送过程中,也有部分开发建设单位拒收通知书或者在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缴存手续。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未办理缴存的企业,下一步将分批在新闻媒体发布追缴公告,进行曝光,加大舆论追缴力度,同时采取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进行追缴。 【新闻链接】 市物业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4年年初,市政府批转了《关于归集追缴原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的工作意见》,明确规定对1996年7月24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售的原有住宅维修基金进行统一追缴。目前,全市追缴开发建设单位241家,住宅项目417个,建筑面积1523.8万平方米,协议交款金额2.25亿元,实际交款金额近1.6亿元。 <责任编辑:张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