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通讯员康喻强记者牛向东实习生孙通)“以后不够100万元资本企业注册,到区工商办就行了。”昨天,沈阳市工商局局长程云伟表示,10万元的一人公司及资本不足100万元的有限公司注册直接下放到县、区级工商部门,对变更注册后的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三种企业上“区户口”
程云伟介绍,权限下放后,登记管理“窗口”将前移。
比如注册资本不足500万美元的外企,在所在地的县、区级工商部门就能注册,享有同样权利的企业还包括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一人公司及资本不足100万元的有限公司,这些公司将不须再到市工商局注册。
已注册的要登记变更
企业注册地下放后,已在市工商局注册的上述公司须到所在县、区级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今年8月31日以前在市工商局注册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不足100万元的,应在9月1日以后进行变更登记,按照迁出迁入顺序重新核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将换升级版
审批权限下放及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沈阳市工商系统将对企业换发升级版营业执照。
据沈工商发(2006)142号文件称,内资企业登记事权管辖调整后,市工商系统将启用新版登记表格,通过升级打照软件,打印新版营业执照。
对于该升级版营业执照何时执行,工商部门并未透露具体时间表。■相关链接
接收下放管理事权单位
七个行政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于洪区
五个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金融商贸开发区、蒲河新城开发区
郊市(县):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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