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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昨发声明:与大中合作仍有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05:37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吴从斌)已投奔国美的永乐,昨日就大中索赔1.5亿元违约金一事发布公开声明:永乐与大中原来的战略合作协议“仍然具十足效力及生效”。使这场轰动全国的并购案发展至此,颇有喜剧味道——如同两个人原本已订婚,但其中一方突然跟别人登记结婚,同时又告诫尚“单吊”的初恋:我俩那个订婚协议仍有效。

  这是永乐首次公开回应与大中的合作事宜。今年4月,大中与永乐签署业务、股权战
略合作协议,以对抗国美、苏宁两大巨头,但在7月国美完成对永乐的股权收购,成为一家人。7月25日晚,大中宣布,与永乐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待重新商定。

  8月下旬,大中电器以永乐违反战略合作协议,并单独与国美合作为由,向永乐提出1.5亿元的索赔。永乐在此之后一直没有公开表明对此事的态度。

  永乐正式表态合作仍有效

  昨日永乐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声明:“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表示,函件中所述的指称并无根据,声称向本公司提出的索价亦欠缺理据。战略合作协议并无载列任何条文限制本公司与国美的建议合并。于本公告日期,战略合作协议仍然具十足效力及生效,北京大中并无任何权利单方面终止战略合作协议。”

  永乐同时发表措词严厉的声明:任何一方终止战略合作协议,均需取得对方同意,单方终止战略合作将构成对战略合作协议的违反。据记者了解,双方的战略合作协议并没有写明具体的终止日期。

  大中:坚决要与永乐分手

  昨日,大中电器广宣总部总监罗连接受本报采访时表态,大中坚决要与永乐分手。罗连说,大中现在并不是单方解除与永乐的战略合作协议,而是通过律师已向永乐发布正式的书面函件,就是希望与永乐协商。大中与永乐的战略合作协议中,最后一条写明:“如果双方有异议,可能提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据悉,大中就此事已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希望与永乐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能协商成功,大中可以考虑退还1.5亿违约金;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大中将直接向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会员申请仲裁解决。

  罗连说,大中与永乐合并的初衷,就是希望能与国美、苏宁等卖场抗衡,但这样的目的,现在已不能实现,大中只有提出解除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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