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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去意已决坚持解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00:35 华夏时报

  称协调得当可以退还1.5亿元保证金

  本报记者张鑫报道昨天,永乐发布公告,称大中所发律师函存在诸多问题。而大中坚决地表示,如友善协调,可退还1.5亿元保证金,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必须解约。

  中国永乐(0503H.K)发布公告,证实在本周一收到了北京大中的法律顾问关于北京大
中建议终止战略合作协议的函件。按照这份函件,大中电器表示,永乐与国美的建议合并与永乐和大中的战略合作协议条款有抵触。如果永乐同意终止战略合作协议,大中将向永乐退还1.5亿元保证金,并不再提出索偿。如果永乐坚持不解约,北京大中及张大中本人将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正式申请,并提出索偿要求。针对这份函件,永乐的中国法律顾问表示,函件中所述的指称并无根据,声称向永乐提出索偿亦欠缺依据。战略合作协议中并没有任何条文限制永乐与国美的建议合并。因此,永乐不同意终止该协议。同时表示单方面终止将构成对战略合作协议的违反。

  昨天,大中电器新闻发言人罗连接受了记者采访。她表示,大中现在的态度很坚决:必须解约。由于永乐在与国美合并后,大中最初与永乐合作的动机已经改变,合作失去了意义。如果通过协商,永乐愿意解约并处理好相关事宜,那么大中愿意退回1.5亿元保证金。但如果永乐坚持不解约,则将通过贸促会进行解决,大中不排除将继续追究永乐的违约责任。

  最后,罗连否认了永乐公告中所称的“本公司正积极继续与北京大中及张大中先生进行讨论及进行战略合作协议下预计进行的交易”。她表示,大中目前与永乐的接触仅限于解约一事,不可能涉及下一步的合作。罗连表示,大中希望尽快解除合约,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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