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缘何集体冷落廉租房?(世说·杂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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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00:15 人民网-市场报 | |||||||||
新闻背景 据《人民日报》报道,湖南长沙市登记在册的农民工有近40万之众。为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长沙市政府投巨资兴建了618套廉租房。然而公寓竣工18个月后农民工却只租用了26套。
对于冷落廉租房的原因农民工朋友的解释简单直白“上下班距离太远交通费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三五十元也来之不易还是省着花”于是“只有住工棚的命”。诸如此类的直白也许会让“民心工程”的制定者有些“匪夷所思”吧。 物美价廉的农民工公寓当然体现了政府部门的浓浓善意可惜的是廉租房所给予的只是一个消费选择而不是一项劳工权益。既然只是消费那么作为消费者的农民工在免费的工棚和舒适的公寓之间选择前者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在农民工目前的“需求层次”里他们第一考虑的不是居住舒适而是花费最少。 因此把国务院的“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单纯理解为大量兴建农民工公寓是非常片面的。所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首先需要改善的是农民工在居住条件上的权利贫困他们应该获得怎样的居住条件谁应该给他们提供这样的居住条件 所以政府需要做的只是界定怎样的房子达到“居住条件”的标准然后强制老板们必须提供达标的房子。体现政府善意的改善应该是“不增加花费的改善”而“增加花费的改善”只需要交给市场。其实农民工问题的核心在于权利的贫困。“善待”不仅是政府的义务“被善待”更是农民工的权利。善待农民工就是要确保农民工获得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并且真心实意帮他们落实这些权利。这样农民工在城市里才会有尊严感住在农民工公寓里才是一件幸福的事而不是一件“奢侈”的事。 (摘自《山西晚报》) 舒圣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