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2010年实施新巴塞尔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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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 02:28 北京商报 | |||||||||
商报讯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表示,中国大型商业银行将在2010年左右实施新巴塞尔协议。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在出席中国世纪论坛期间,刘明康表示, 2010年-2012年,中国大型的商业银行将逐步实施新巴塞尔协议的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要求,但整体仍在BaselI的框架内。
据悉,目前工商银行等国有银行已经在就如何实施巴塞尔新协议进行初步探索。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2004年公布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II),最低资本金要求、外部监管、市场约束等3个原则构成了新巴塞尔协议的支柱。 目前,我国银行业在资本充足率要求方面已经取得较大进步。上半年共有55家商业银行达到了银监会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