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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睿:反思“邮件落入废品店”事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23:05 中国产经新闻

  撰稿/本报见习记者 黄睿

  近日, 廊坊邮政局一名临时聘用的邮车司机在运输邮件途中,将盖着邮戳的近万份邮件当作废品卖到通州一家废品店。事件一经曝光,舆论骇然:邮政的重要性自不待言,而上万件的邮件竟被轻易拖出去当作废品卖!

  从后来媒体的分析来看,被盗卖的邮件都是平信,问题主要集中于《邮政法》的漏洞:平常邮件的损失,邮政企业不负赔偿责任。因此,人们的目光又聚焦于正在修订的《邮政法》,希望修改这些“霸王条款”。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邮政局对于平信损失的“傲慢与偏见”确实让人感到愤慨。虽然根据信件支付的不同邮资,不同的信件可以享受不同的待遇,但平信遭受“废品级”的待遇确实是邮政部门长期以来秉持优势政策的结果。因此,改革落后的《邮政法》是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笔者认为,修改“霸王条款”,建立保证平信丢失的赔偿制度应谨慎而行,同时,对于如何恢复邮局信誉则更应关注。

  建立平信丢失赔偿制度不难,但具体内容应谨慎而言。若树立平信丢失赔偿制度,从邮局的角度来看,这势必要增加信件投递的成本。因为,这就需要更多的人力和物力保证信件的准确投递。而增加的成本势必又将加到老百姓头上。对于平信来说,其最大的优势就是价格便宜。而平信邮资的增加将对社会低收入人群造成一定压力。另外,从客观条件讲,我国邮政还远未达到高效运转,平信的赔偿将进一步加大邮政系统负荷。

  当前邮政系统的“大案”凸显出《邮政法》的巨大漏洞,因此,修改平信“待遇”是必需的。然而,从长远的角度看,恢复邮局信誉才是更需解决的问题。尽管法律制度可以明晰权责,然而维持其执行的成本却不能不计。若邮局失去信誉,那么消费者今后会认为任何丢失的信件都是邮局怠慢所为。以此引发的更多的诉讼与争执费用将成为邮局不小的负担。因此,在完善法律的同时,恢复邮局信誉才能避免更多的经济纷争,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谨慎修改《邮政法》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从更长远的角度看,恢复邮局信誉才是“长治久安”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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