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信社热衷“变身”农合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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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01:59 东方早报 | |||||||||
据江苏省银监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至8月底,有两家农合行获准筹建,8家农信社正在开展组建农合行的前期准备工作。“由于种种原因,组建农合行成为当下不少农信社改革的主流。”一接近江苏省农信社联合社的人士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 该人士所指的种种原因,首先当然是因为农信社改组为合作银行比组建商业银行来得容易。根据银监局今年1月的规定,由农信社组建合作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
而对于商业银行,相关要求更加严格。例如在量化指标方面,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前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按合并财务报表测算总资产10亿元以上,不良贷款比率(五级分类)低于15%,或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农村合作银行总资产10亿元以上,不良贷款比率(五级分类)低于15%。 但该人士认为,税收因素也不容忽视。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期限的通知》。通知延续了农信社和农合行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同时终结了农商行的所得税优惠。 有消息显示,因为要交纳所得税,江苏的一些农商行,如张家港农商行一年需要上缴1亿元的所得税。 “而设立农合行,对江苏的农信社而言,到2008年底仍可享受税收优惠。”上述人士认为。 目前,江苏省已成立9家农村商业银行、7家农村合作银行。按承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管理职能的江苏省农信社联合社的计划,2005年—2007年3年里,江苏将组建30家农村合作银行,使全省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含组建、在建)总数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60%以上。按照江苏银监局的定义,江苏设立的农商行和农合行都可以理解为社区性银行机构,他们包含在银监会的“社区银行”范畴内。 早报记者 杨剑 祝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