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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定位中小户型 新批项目不超过90平方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 07:2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金济 报道:“经济适用房户型面积可否再小些?”这是记者在刚刚摇号完毕的经济房“百姓之春”现场听到的不少中低收入家庭的心声。昨从武汉市房产部门获悉,与“百姓之春”等去年初审批的经济房不同,从今年6月1日起,经济房面积已经开始缩小——武汉新审批、新开工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

  这与此前武汉市实行的“经济适用房最大户型不得超过95平方米”有所变动。据介
绍,去年6月,武汉市曾出台“经济适用房户型面积详细标准”,确定武汉在建的经济适用房以高层、小高层、多层3种类型为主。这3类经济适用房的平均面积将分别控制在80、75、70平方米左右。标准还要求,这三类经济适用房的最大户型面积分别不得突破95、90、85平方米。

  但今年5月底出台的

房产新政明确规定,要重点发展中小
户型
、中等价位的普通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住房面积不得低于70%。因此,武汉市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该市新审批、新开工的小户型商品房和
经济适用房
建筑面积均按90平方米以下审批。

  业内人士认为,经济适用房面积“更经济”,符合中低收入家庭的购买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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