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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上市前获税收优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 02:5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陈琰)10月底赴港上市的工行再度获得国家的税收支持。记者昨天了解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相关通知,就此事进行说明。

  通知规定,对工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经财政主管部门确认并计入国有资本金的,其按规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予征收。此前,工行曾获得汇金150亿美元注资,而财政部也将其应得的1240亿元资本金留在工行。

  “通知所指的增值资产,主要指近年来银行所购置土地及房屋因地价上涨而带来的增值部分。”工行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国家提供的这部分优惠可使工行的财报变得更具吸引力,提升其在国际市场上的投资价值。不过具体的金额现在还不便透露。据了解,包括中行、建行在内的国有银行在上市前,都曾获得类似的优惠。

  在境外投资者纷纷入股的前提下,财政对国有银行的优惠是否会让“肥水流入外人田”?对此,一家国有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在与境外投资者签署入股协议时,已将相关优惠列入定价考虑,不存在外资捡便宜的说法。况且在股改完成后,这种优惠政策也很难再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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