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交易中心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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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 00:37 新京报 | |||||||||
市场交易与电网调度职能分离;交易中心设国家、省、地方三级 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记者齐中熙) 国家电网电力交易中心1日正式投入运行。今后,在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区域电网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将实施市场交易与电网调度职能分开,分别设立三级电力交易中心。
“以交易中心正式运行为标志,中国电力市场建设迈出了重要而关键的一步。”国家电网公司新闻发言人王敏说。 三级电力交易中心是指,在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将国家电力市场交易职能从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分离出来,单独设立国家电网电力交易中心;在区域电网公司,将区域电力市场交易职能从区域电力调度中心分离出来,成立区域电网电力交易中心;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将省级电力市场交易职能从省级电力调度中心分离出来,成立省级电网电力交易中心。 各级电力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交易工作。 据王敏介绍,事实上,国家电力市场已经客观存在。 2005年国家电网公司跨区电能交易达774亿千瓦时。今年前7个月达6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近19%,预计全年将达到1200亿千瓦时,2010年将达到3200亿千瓦时。因此,国家电力市场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业内观点 交易中心成立 并非真正市场化 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国家电网成立的电力交易中心并非真正的市场化。即使成立了电力交易中心,发电公司的买家仍然是国家电网,终端电价由政府制定,输电、配电、售电都在国家电网一家。 国家电网如果要引入市场机制,应把下属供电公司交给地方,让地方供电企业代表消费者与发电公司直接交易,真正实现市场经济下的供需之间的直接交易和公平竞争。 本报记者王冰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