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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管理将一体化 严格征收个税打击各种避税花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 09:16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江敏)“对纳税人申报收入不实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昨日,记者获悉,国税总局为了严格执行二手房个税的征管,对个税征管的背景和原因进行了解释,严格征收二手房个税更主要的是为了打击各种避税花样,解决个税收缴中存在的问题。

  税务总局相关人士表示,随着二手房交易逐渐活跃,各地税务机关在对二手房交易
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据介绍,实际征管中,一些纳税人瞒报交易价格或者不能提供与纳税有关的房屋交易信息,使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难度较大;一些地区对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不到位,影响了执法刚性,造成税收收入流失。

  “税务总局对

二手房交易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就是要求各地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但同时,也要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该负责人强调,8月1日起实行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类别房屋分别规定其原值,允许合理扣除按揭购房贷款利息和装修费用等,使得现行政策更具有操作性,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不过,避税依然将受到打击。该负责人强调,对纳税人申报收入不实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对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有关涉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在住房转让收入的1%-3%比例内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增强了税收执法力度。

  据了解,税务总局正在实行“

房地产税收管理一体化”,主管税务机关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一并征收房地产交易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对于暂不具备条件设置税收征收窗口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委托
契税
征收部门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以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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