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于舰)柑橘类水果从30%降到15%,鲜荔枝从30%降到20%,火龙果从20%降到16.4%……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第三轮谈判结果,从今天开始,我国对原产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五国的1717种商品实行降税。同时,对原产于老挝、孟加拉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享受优惠和特惠税率的产品包括农产品、药品、化工产品、纺织品、金属制品、机
电产品和汽车及其零件等。同时,原产于我国的部分化工产品、木制品、塑料制品、皮革、金属制品、机械电气产品在出口到上述五国时也将享受优惠税率。
据了解,新一轮关税减让的商品范围和优惠幅度大幅扩大。业内人士称,这将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开拓东亚和南亚的市场,扩大与亚太贸易协定各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促进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展。
记者细数了一下《亚太贸易协定税目税率表》后发现,在1717种商品中,大多数纺织类产品降幅较小,有的只有1个百分点,降幅较大的是农产品和水果类产品。记者发现,其中柑橘类水果降了15个百分点,从原来的30%降到15%,猕猴桃从20%降到16.5%。多年做水果进出口贸易的商人王林对记者说:“如果其它因素稳定的话,很显然,随着进口关税的大幅降低,9月1日后从这些国家进口的水果有望降低价格。”
我国于2001年5月加入《亚太贸易协定》。目前,其成员国包括中国、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六国。去年,我国与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为1343亿美元,进口商品关税优惠金额达到8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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