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水玫瑰”商标不能随便用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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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 01:53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李静舟 为您报道 昨日,记者从永登县玫瑰产业办公室获悉,素有“中国玫瑰第一乡”之称——永登县的“苦水玫瑰”,日前通过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证明商标认证,成为兰州市第二枚、甘肃省第四枚获准注册的原产地证明商标。《“苦水玫瑰”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明确规定了这一商标的使用条件、使用申请程序、使用者的权利义务以及商标的管理、保护措施等。从即日起,“苦水玫瑰”商标不能想用就用了。
永登县玫瑰产业办公室主任杨华万告诉记者,永登县被誉为“中国玫瑰第一乡”。近年来,苦水玫瑰已远销中国的香港、台湾地区,还出口到日本、新加坡、韩国、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 据悉,使用“苦水玫瑰”证明商标,其产品或者原材料应生长在甘肃省中部的永登县所辖苦水镇、中川镇、柳树乡等12个乡镇,128个村。 据介绍,“苦水玫瑰”注册成功后,凡是申请使用“苦水玫瑰”商标的企业,其产品都要使用统一的外包装。通过这种品牌化管理方式,提高玫瑰生产和加工企业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综合效益,逐渐形成真正的永登地域品牌,从而提高玫瑰产品的附加值,增强玫瑰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另悉,此前,兰州市仅有兰州百合一枚证明商标,甘肃省也只有兰州百合、靖远羊羔肉、岷县当归三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