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8月30日晚11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该公司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个人资产的冻结,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添加《第一财经日报》报社作为被诉对象。
《第一财经日报》今年6月刊发记者王佑采写的稿件,反映鸿富锦公司工人超时加班
问题。台资企业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认为《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其“超时加班”与事实不符,起诉该报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侵犯名誉权”,索赔3000万元,并向深圳市中级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1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将两人分别位于广州和上海的房产、一辆汽车和两个银行账户全部查封、冻结。
《第一财经日报》法律顾问张娟娟说,翁宝是王佑所在工作部门的负责人,但并没有直接参与该事件的报道,被告得实在有点不明不白。
《第一财经日报》希望对方能作出明智选择,撤回诉讼。《第一财经日报》已通过公函向鸿富锦公司表示了谴责,但对方并没有撤销诉讼的意思。
鸿富锦公司有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证实,该公司高层是在30日下午作出上述决定的。但还没有向深圳中院提出申请,一些具体手续尚未办理,要实现解封还有程序要走。
该负责人表示,公司作出这个决定,是希望媒体不要将注意力放在赔偿金额上,而是关注事实本身。该公司提起诉讼是为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权益,但现在公众关注的焦点似乎放在了诉讼金额上。
作为本案被告人之一的《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同样证实了这一点。他说,30日下午,鸿富锦公司有关人员曾与他进行了沟通,这是财产被冻结以来第一次“良性互动”。
(彭勇 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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