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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广西分行出台十大禁令 严防电子银行操作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17:03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8月31日讯(通讯员唐峰)为防范电子银行业务操作风险,全力保障广大客户资金安全。日前,工行广西分行制订下发了《电子银行业务操作“十大禁令”》,要求全区下辖各行认真学习并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

  据悉,电子银行业务操作“十大禁令”:一是严禁批量办理个人电子银行注册业务;二是严禁为非客户本人办理个人电子银行注册、变更业务;三是严禁使用客户
证书及密码代理客户操作电子银行账户;四是严禁未经客户本人同意开通任意转账、网上消费支付功能;五是严禁单人传递或保管已制未发证书和密码信封;六是严禁具有证书解冻权限的操作柜员或主管柜员领取、传递、保管已制未发客户证书;七是严禁代客户领取客户证书和密码信封;八是严禁不凭签章齐全的客户证书领取单发放、解冻客户证书;九是严禁代客户保管已解冻证书;十是严禁未经主机账务核对与处理进行可疑指令的批复。编辑:李华林作者: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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