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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不是万能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9:23 解放日报

  日前有媒体报道,某地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规定对本区内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区著名商标荣誉的企业实施一次性经济奖励,奖励额最高可达30万元。政府部门为鼓励自主创新企业出台重奖政策,应当肯定,但笔者同时在想,撬动企业积极性,利益杠杆是否唯一?

  政府部门出台重奖政策是为了表明支持企业参与创新的态度。可就自主创新本身来说,一笔钱就能解决企业的所有问题吗?事实上,对一个稍具规模的企业来说,30万元实在
算不上“重奖”;而对自主创新整个过程来说,这笔钱更是杯水车薪。从这点上说,30万元的奖励似乎激励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阿基米德曾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地球”。在这一假设中,找到支点至关重要。政府部门把自主创新的成果与金钱挂钩,旨在形成一股助推企业创新的外部动力。但外部动力能不能有效,则在于能不能找到阿基米德所说的“支点”,否则再大的力量也是做无用功。不难看到,当今的自主创新中,大多数企业缺的不是金钱,而是社会各界对创新人才、创新成果的支持。对人才来说,待遇上不去、子女就学、老人养老问题解决不了,再多的钱也留不住他们;对创新成果来说,产业化实现不了、或者进了市场卖不掉,也都影响着企业的积极性。事实上,这些都已成为阻碍企业进一步创新、甚至使企业不敢贸然进入自主创新领域的突出问题。可见,比起一次性的经济奖励,相应的人才政策、政府采购计划等全方位举措,将让企业觉得更加贴心,也更容易唤起企业对自主创新的主动性。

  其实,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除了给予外部优惠,更重要的是让企业从“要我创新”变成“我要创新”,因为说到底,自主创新的直接受益者还是企业。无论是驰名

商标还是著名商标,一旦拥有这样的金字招牌,第一受益人就是企业。因此,除了为企业提供经济奖励、提供政策支持,有关部门更要花点时间花点精力,让企业明白创新对自我发展的意义,主动选择创新。如果能让企业明白这个道理,那他们就会在没有重奖的情况下也愿意创新。

  古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奖励同样如此。与重奖相比,有关部门在表达支持时,不妨先思量一下企业的需要,为他们提供更加需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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