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税全面推行"一机多票" 禁借机增纳税人负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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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2:51 新桂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荣军 通讯员周化岚)记者从自治区国税局了解到,从今年8月起至年底止,自治区国税局在全区范围内除商业零售企业外,对全区所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面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 所谓“一机多票”系统,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开具和管理,即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同时,开
自治区国税局提出,“一机多票”系统的推行涉及企业面广,工作程序多,如对企业培训、升级和对企业的验票、退票、报税、加载和加载后开票金税卡的发行、发票发售等。因此,在推行工作中,各级国税局不能增加纳税人的负担,不允许让纳税人承担不该承担的费用。税务机关和服务单位不得借“一机多票”系统推行之机,强行向纳税人推销或捆绑销售计算机、打印机等非专用设备和相关物品。 编辑:韦怡作者:王荣军 周化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