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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蚊品“对人畜无害”是噱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2:5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 市场销售的蚊香、杀虫剂、樟脑丸等包装袋上,大多都标有“对人畜无害”的字样,对此,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委员会日前发布警示称,“对人畜无害”只是宣传噱头,此类产品不可能做到“完全无害”,我省环境检测中心专家建议,使用驱蚊杀虫产品切记保持室内通风。

  市场:“无害”宣传很普遍

  昨日,福州的林女士向本报反映,因为家里蚊子猖狂,她到自家附近的一家商店选购了一盒包装上标示着“对人畜无害”字样的蚊香,她把蚊香点上后放在身边,但才看完一集连续剧,站起来时竟头重脚轻,刚开始还以为身体不适,被熏了几次才发现是蚊香的问题。

  昨日,记者走访了福州部分小商店以及超市发现,个别蚊香以及杀虫剂标示着“对人畜无害”字样;而更多产品则是标注“使用安全”以及“无毒”字样,没有一个包装向消费者明示,其有毒成分和可能造成的有害影响。

  专家:微毒产品也有害

  我省环境检测中心专家表示,杀虫剂与蚊香的毒性只有相对强弱,不可能“对人畜无害”,目前世界各国普遍把杀蚊虫产品分为剧毒、中毒、低毒和微毒四个等级,但即使是微毒级杀虫剂,对人畜也有危害,剧毒级杀虫剂就更厉害了。即使是目前广泛使用制作蚊香的杀虫剂,即世界各国一致公认安全的溴氰菊酯等,也被环境毒理学家实验证实,它对机体的神经系统有明显毒性,长期接触会引起头痛等神经症状。

  提醒:切记保持通风

  为此,我省环境检测中心专家宋先生提醒,正规蚊香易脱圈,点燃后有药物气味和香精的清香气味,两分钟后便能有效驱灭蚊子。而假冒蚊香不易脱圈,有大颗粒杂质,容易折断,点燃后有一股浓重的臭煤油气味,驱蚊效果差。国家相关标准中还明确规定:每单圈盘式蚊香连续燃烧时间大于7小时,中途不得熄灭,低于7小时可视为不合格产品。

  此外,使用杀蚊虫产品时,室内必须保持长时间通风的状态。蚊香不宜靠近人体头部,睡觉应将其熄灭,以减少危害。使用杀虫剂要慎重,尤其婴幼儿住的房间不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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