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居”人员本月可缴养老保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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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09:1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唐松风 通讯员张莹)记者近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今年1-7月,市地税局共组织征收社会保险费151亿多元,同比增收28亿多元,增长22.89%,征缴率达97%。 据介绍,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今年下半年起,我市陆续有“农转居”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开征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已从今年7月起开始参保登记,8月开始缴费征收。
市地税局提醒,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由村集体组织改制成的经济实体)为单位,整体到经济组织所在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办理新参保登记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应在社保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后,在参保登记的次月10日前,到所属区、县级市的地税部门签订《委托银行自动转账付款缴纳社会保险费授权书》。如果变更了开户银行资料,应在变更的次月到主管地税部门重新办理委托缴款授权书。 市地税局强调,如缴费单位未按社保法规、规章或地税机关规定期限缴交社保费,又不经申请办理社保费延期缴纳批准手续的,主管地税部门将发出催缴通知,逾期若仍不缴费的将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费款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保基金。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