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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保命钱”投资必须低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09:11 金羊网-新快报

  ■余丰慧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海社保资金出事后,中央调查组可能会对所有涉及从社保获得贷款的企业进行排查,并且要求各个获得委托贷款的企业尽早还款。社保引发的“地震”波及上海银行界。“说到底,是我们银行帮着年金中心一起做这个东西(委托贷款)。”“知情人士透露(8月29日《21世纪经济报道》)。

  社保资金包括企业年金,说到底都是百姓的“保命钱”。而目前,国家还没有一个完善、统一和健全的社保资金使用的制度和规则。这就给一些利益熏心之徒以可乘之机。几年来,挪用、贪污、违法使用资金的情况不断发生,造成的损失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上海社保案就是极为典型的一个例子。把社保资金供个人承包高速公路和买断高速公路的收费权;把社保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委托贷款形式,贷放给房地产等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甚至利用掌管这项资金的权力,大量收受贿赂等违法犯罪。

  这些行为造成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一是给百姓的“保命钱”留下了巨大隐患,造成巨大风险。二是助长了一些

房地产公司的经营风险。房地产公司往往想法设法取得社保资金的委托贷款后,再用这个委托贷款作为自有资金,到银行申请银行信贷支持。可以说,房地产公司基本上是一分钱也不出,是标准的“空手套白狼”。一旦哪个环节断裂,社保资金、银行贷款都面临风险,房地产商可能溜之大吉。三是逃避宏观调控和监管。几年来,国家出台那么多调控措施,效果甚微,房地产投资一直居高不下。这除了外资资金进入、银行放款冲动等原因外,社保资金等其他渠道资金逃避监管和调控是原因之一。

  而银行作为社保资金委托贷款的中间人和桥梁,对于这么大量的社保资金流入个人经营的高速公路和房地产开发等行业起到了推波助澜、助纣为虐的作用。波及上海银行界,令上海银行界震惊就不奇怪了。

  社保资金来源于百姓的“血汗”工资,是赔不起的。在使用上必须慎之又慎。笔者认为,这笔资金只能投资于国家债券、金融债券以及大型商业银行的各类金融

理财产品,这样既能获得一定效益又没有多大风险。坚决杜绝投资于房地产、高速公路等项目,不赞成投资于股市。其次,必须把社保资金纳入到宏观调控和监管之中,改变在笼子外循环的现状。再次,必须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不能见利忘义,连“保命钱”也敢委托放贷,而不管用途。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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