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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宏观调控声声紧 房价为何仍然节节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05:42 荆楚网-楚天金报

  调控效果显现滞后,还是调控效应遭遇各方因素的消解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7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环比上涨0.5%。

  今年4月始,新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在节奏、力度上呈渐次加强态势。然而,在房地
产交易淡季的六、七月份,国内各大城市房价并不见明显下降。是调控效果显现滞后的原因?还是调控效应遭遇各方因素的消解?

  房价异常上涨向全国蔓延

  数据表明,目前国内各大城市房地产市场存在“异常上涨现象”:一是涨势难遏。5月至7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与去年同期相比涨幅在5.7%与5.8%之间。其中新房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挫的仅上海市,其它如锦州、丹东、温州3城市只出现微幅下调。

  二是涨势蔓延。就新房市场而言,同比涨幅过10%的城市,6月份有深圳、北京、厦门、呼和浩特、包头、广州,7月份有深圳、北京。新房市场涨价现象已由个别热点城市向其它大中型城市蔓延。

  “从7月份的统计情况看,房价过高有可能成为一个全国性的问题。”业内人士称。

  政策空置导致楼市“长阳无阴”

  为何调控声声紧,房价节节高?经济学家徐滇庆认为,中国的房地产需求巨大。中国改革20多年来,人均收入的增长很多年都是两位数,而房地产人均居住面积每年的增长率都在3%以下,积累了巨大的势能。有大量的资金和需求足以支持房地产行业的发展。

  “政策空置”,也是我国房地产市场“长阳无阴”的重要原因。

  按国税总局的要求,自8月1日开始,二手房转让所得收益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该税率固定为20%。但这个措施中另有一条款规定,没有房屋原值凭证的,可以按交易全额的1%-3%计税。结果包括上海在内多个城市的“实施细则”纷纷规定,纳税人没有房屋原值凭证的,则按交易全额的1%-2%计税。

  亟待各方面深层次变革

  6月,国内房地产开发实际完成投资、房地产企业购置土地面积这两项重要指标骤然出现大幅反弹,分别由1526.77亿元人民币、0.24亿平方米回升至2036.91亿元人民币和0.41亿平方米。

  “这一现象说明,房地产

宏观调控政策的正效应已出现被消解的状况。”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政策的正面效应之所以被快速消解,问题出在地方政府对
房地产业
所作的经济定位上。据分析,这其中有三大误区。一是强调房价增幅下降、暗中排斥房价下降。在这一思想的主导下,各种政策可能都会被异化。

  二是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支柱产业。不少专家提出,由于房地产业在特定时间、特定空间中的不可持续性,国际上很少有国家将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从上海、浙江的情况看,思考房地产的非支柱产业性时机已到。

  三是不少地方仍在迷恋、依赖“土地财政”梦。所谓“经营城市”本质上就是经营土地、经营房地产。要房价下降,相关方面都需要更深层次的变革。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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