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国际惯例”还可以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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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00:28 北京商报 | |||||||||
天下没有讲不通的道理,如果国内的道理讲不通,我们可以借用国外的道理来讲。就像商家动不动就宣扬的“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一样。“洋为中用”在如今我们的生活中早已演变成为了一个投机取巧的幌子,商家只取那些有助于自己利益的“外国经”来念,对那些与百姓有益的“外国经”却视而不见。 一天,王女士参加同学聚会,凌晨2时来到市内某星级酒店入住,上午8时退房时,
对于不足一天按一天收费的不合理现象,一些宾馆酒店堂而皇之地抛出了一句“国际惯例”,收费合理不合理暂不理论,咱中国的宾馆酒店都不能落伍,无论如何也要接轨这个无厘头的“国际惯例”。既然“国际”都被抬出来了,本来就不懂行情的消费者们也一下子被唬晕,不知多花了多少冤枉钱。 其实,“中午12时退房结账”这一做法确实属于国际惯例,但究竟何时入住,旅游饭店行业却没有明文规定。因此,酒店、宾馆能够大摇大摆地自设门槛,并扯来“国际惯例”当挡箭牌,这种情况着实不足为奇。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国际惯例”成了流行的词汇。每每哪个商家要出来一项霸王条款,“国际惯例”就会充当为它开路的先行者。可是仔细琢磨这些被冠以“国际惯例”之名的种种规定,都不由得让人心生疑惑。从手机双向收费,到银行跨行查询收费,这些似乎大牌的“国际惯例”,却往往透着一股跟消费者计算利益的小气。其实,就目前各商家煽乎出来的某些“国际惯例”,几乎没有一个能说清借鉴的条例出自哪个国际组织、哪项法规制度。甚至有些被捧为“国际”的条例,不过是极个别国家的条款。 者 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