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美将加征反倾销保证金 我国中小出口企业受冲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00:09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讯 美国参议院近日通过了一项新的反倾销法案,要求所有与缴纳反倾销税有关的进口商,都必须按照美国海关的预期反倾销税率,向海关缴纳足够的现金保证金。

  该反倾销法案须经白宫批准才能正式生效,如最后通过,将在2009年取代1989年通过的反倾销法案。

  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金柏松认为,新法案对美国规模比较大的进口商制约意义不大,真正受影响的将会是美国中小进口商及中国中小出口企业。

  受新法案影响最大的是新出口商复审查企业,指那些

反倾销调查期间内没有向美国出口,而在终裁公布之后再进入美国市场的企业。

  据介绍,以前这类企业在为期一年的复审期间一般不需缴纳反倾销保证金,一些中小企业借此大量低价出口美国,而在复审终裁结果出来后往往因无法承受过高的

反倾销税退出美国市场,而且不去补交这一年的反倾销税。

  (洪 杏)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