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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专家指出:外资并购在中国仍会有大发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 16:0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9日电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日前,《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对外公布,并将于9月8日开始实施。对此,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沈丹阳表示,《规定》会促进外资并购的健康发展,外资并购在中国还应该有大发展,还是会有大量的并购产生。

  沈丹阳说,《规定》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明确。比如,《规定》提出“外国投资者并
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但什么是重点行业?什么是国家经济安全?新规只是定了很多原则,没有再展开。我估计今后还会有进一步规范的细则出台,把判断标准提出来。

  此外,《规定》涉及六个部门,接下来各部门应该针对本部门工作出台一些配套细则。如工商总局从管理市场的角度应该有一套细则,证监会从证券监管的角度也应有一套细则,这样操作起来会更便捷。

  沈丹阳认为,《规定》会促进外资并购的健康发展。从表面上看,《规定》对外资并购进行审查和控制是“从严”了,但是,明确细化的规范澄清了社会上一些诸如“恶意并购”等似是而非的概念,因此,对于那些合规合理的并购又是一种促进。其实外商也希望对外资并购做出明确规范,以免以后再生波折。总体来说,《规定》还是要促进外资并购的发展。尤其《规定》允许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来并购境内公司,这在中国是前所未有的,估计今后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的情况会比较多地发生。

  沈丹阳指出,“从目前看,大家对外资并购都在观望,估计短期内并购案会减少,但从长远来看,并购还是会增加。应该指出的是,并购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很多国家的外商投资是以并购方式为主的,相比之下,中国还是以直接投资为主。因此,外资并购在中国还应该有大发展,还是会有大量的并购产生。”(王红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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