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行试水公积金装修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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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 11:07 东方早报 | |||||||||
昨日,早报记者从工行上海分行获悉,该行已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协议,即日起面向个人借款者推出公积金装修贷款服务,最高可贷金额达30万元。工行也是继6月建行在浦东首家试点公积金装修贷款服务之后,又一家可以办理公积金装修贷款的银行。 工行上海分行的“幸福”品牌系列个人贷款产品升级计划近日正式启动,加入公积金装修贷款试点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据沪工行消费信贷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尚未装修过的新房或次新房;全装修商品房;待翻新或重新装修的老房子等三类个人住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原则上,借款人可贷金额以每平方米上限按1000元执行,最高可贷款金额为30万元。 此前,建行的公积金装修贷款政策是,符合公积金借款条件的借款人,在购房申请住房贷款时,提供房屋装修合同和装修首付发票等相关材料,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大(装)修贷款,贷款金额最高30万元,低于装修工程款的70%,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1000元,贷款金额加住房贷款余额不超过房屋价格的规定成数(7成)。 工行此番政策,对全装修房都开放,相比建行此前的放贷政策更为宽松。 早报记者 梁文汇 罗勇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