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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公司火爆说明了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 05:1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光明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现实中,有时并不是这样。懒账、逃避债务、拖账等时有发生,欠债不还钱现象有些普遍。即使告到法庭,且赢了官司,也往往遇到执行难。在这种情况下,讨债公司的出现使一些债权人笑开了脸。一些债务连法院都追讨无门了,债权人都不抱希望了,但在讨债公司的威力下,债权人却能获得“意外之财”。与此同时,讨债公
司也因为为债权人讨到了债,将获得一笔不菲的劳动报酬,真是一举两得。

  然而,在债权人、讨债公司双赢的背后,却存在着明显的隐忧。早在1995年,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就明令禁止讨债公司存在。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再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国家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禁止?道理很简单,一些钱法院都执行不回来,讨债公司靠什么来讨呢?想来想去,无非就是非常(法)手段。

  既然国家严令禁止开办讨债公司,为什么这类公司还大量存在?一是这里面有大量的市场,可以得到高额的利润。因为经济活动很活跃,债务纠纷也会随之增多。资料显示,仅北京市某区级法院在2004年受理的个人之间、公司之间、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案件占到经济案件总量的70%以上,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判决后的债务清欠仍存在着执行难等问题。

  二是许多讨债公司打着法律服务的名义,注册了相应的咨询公司或者信息公司或者法律服务所等,以这些公司的名义进行追债。而现行的监督机制却难以监督它们,自然法律对它们也就失去了约束。

  讨债公司火爆还说明了社会诚信体系的脆弱。人与人的交往特别是经济交往有着不诚信的因子。同时,讨债公司火爆更说明了法律在打击非诚信方面缺少钢性的东西,对欠债人往往无可奈何。从这个程度上说,讨债公司与其说是在跟债务人挑战,不如说是在跟法律和诚信挑战,其挑战的结果就是债务人也能用非法的手段应付非法的讨债,讨债公司的火爆也必然使一些人们看到法律的无力,从而使人们对法律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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