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大幅降低QFII入市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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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 03:1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新法规大幅降低了QFII入市的门槛,对长期资金管理机构适度倾斜,以吸引长期资金入市。 新法规对QFII资格标准作了适度调整:将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等长期资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规模由原先的100亿美元下调到50亿美元。保险公司取消了实收
新法规明确规定其他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慈善基金会、捐赠基金、信托公司、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等)的准入资格,要求其须成立5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或持有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新规定允许QFII直接开立证券账户。新规定还将QFII资金锁定期适度放宽。 中国证监会称,新法规的出台为QFII投资A股市场提供了更好的制度环境,有助于QFII更加积极地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中国证监会表示,今后将逐步扩大QFII规模,对注重长期投资、换手率低的QFII予以大力支持。 (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