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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洗钱法律体系初步建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8:57 中国经济时报

  人行《2005中国反洗钱报告》称,去年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起金额上百亿元,广东和浙江两省的重点可疑交易信息占全国总量的61.4%

  记者孙汝祥北京报道中国人民银行8月23日发布的《2005中国反洗钱报告》显示,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的、完整的反洗钱法律体系。

  除了《〈刑法〉修正案(六)》和《反洗钱法》外,中国正在研究制定《反恐怖法》和《禁毒法》,两部法律也将反洗钱作为重要内容,强调反洗钱资金检测对于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和毒品犯罪的重要作用。2005年,国务院法制部门还组织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部门研究修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旨在引导转账结算,减少现金使用,降低利用现金交易洗钱的风险。此外,人民银行2005年草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证券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预计于2006年下半年颁布实施。

  2005年,中国

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配合公安机关及其他部门成功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上百亿元。与2004年相比,2005年破获的案件多为大案要案,破获案件数量基本持平,但涉案金额大幅上升。

  报告称,去年人民币的重点可疑交易和外汇的重点交易呈现如下特点:涉及交易笔数多,金额巨大,资金交易层次复杂,结算方式隐匿性强,重点地区集中,涉及面广。具体而言,重点可疑交易信息涉及全国大部分地区,其中以广东省和浙江省为重点,两省的重点可疑交易信息占全国总量的61.4%,特别是广东省尤其突出,占全国总量的40.5%。

  报告称,中国的洗钱犯罪具有很强的本土特征,其中以地下钱庄的洗钱活动最为典型。

  同时,随着国际国内

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发展,中国反洗钱组织机构也在不断建立、扩大和调整中,目前已经初步形成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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