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热钱流入带来可疑交易猛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2:20 京华时报

  

热钱流入带来可疑交易猛涨

  央行反洗钱监测力度不断加强。(资料图片)本报记者胡雪柏摄

  央行昨天公布了《2005年反洗钱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中披露,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部门成功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上百亿元。报告显示,2005年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的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28.34万份,是上年的7.85倍;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198.98万份,是上年的11.96倍。对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数量的迅猛增长,业内人士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央行反洗钱监测力度的加强;二是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热钱的积极流入。

  可疑外汇8.32亿美元

  所谓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是指外汇交易的金额、来源、流向和用途等有异常特征的交易行为。包括居民个人银行卡、储蓄户频繁存、取大量外币现金;企业外汇账户中频繁有大量外币现金收入;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等行为。按照央行规定,境内商业银行在发现这些情况时,均要向央行反洗钱监测中心递交可疑交易报告。

  《报告》显示,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主要集中在东部和南部沿海以及东北、西北的边境口岸,涉及资金折合美元8.32亿。

  “这些可疑外汇资金有相当一部分是以短期套利为目的的热钱。”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殷剑峰解释称,相比于正常的外商直接投资,入境渠道相对隐蔽的热钱极有可能会选择这种便捷的途径。此外,部分来历不明的境外资金也会采取这种方式来将黑钱“洗白”。

  殷剑峰分析称,自2004年央行进行9年来首次加息后,海外热钱对中国市场的觊觎就前所未有的强烈。今年6月,央行再度提高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促使当月外汇占款数额翻番。利率的不断提高使游资对人民币升值寄予厚望,今年上半年,我国外汇储备新增额已高达600多亿美元。

  广东成重点监控区

  除可疑外汇资金交易外,2005年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也比去年大有增长,总涉及金额793.51亿元。目前,人民银行已将其中259.59亿元交予执法部门处理。

  央行在昨天发布的《报告》中特别指出,经总结发现,2005年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主要呈现出涉及交易笔数多、金额巨大、结算方式隐匿、重点地区集中等特点。其中,广东省和浙江省两地的重点可疑交易信息占全国总量的61.4%,特别是广东省尤其突出,占全国总量的40.5%。

  央行认为,导致这一局面与各地的地域和经济特点有关,广东、福建等沿海省份,走私犯罪比较猖獗,涉嫌走私活动的可疑交易信息比较多。去年,广东省公安机关就在省内一举捣毁了33个地下钱庄窝点,冻结涉案资金2700多万元人民币。

  除广东外,云南的涉毒洗钱可疑交易比较突出,而与港澳毗邻的深圳和珠海,则存在着较多买卖外汇的地下钱庄;新疆等地为吸引外资而实行的优惠政策,为非法炒汇的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从而在新疆和我国东南地区之间形成了巨额的可疑资金流动;此外,受黄金市场价格强势的影响,甘肃省、山东省等黄金产地出现了异常的巨额现金交易活动;湖北省常见的可疑交易为不法分子以物资回收为掩护,涉嫌偷逃税等可疑交易。

  在查出上述可疑交易后,央行将联手外汇局进行仔细核查,若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将移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置。2005年,人民银行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洗钱的犯罪线索2790个,主要集中在云南、山东、广东、上海和浙江等地。

  地下钱庄得到遏制

  记者注意到,与2004年相比,2005地下钱庄的非法交易活动已得到初步遏制。

  《报告》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共打击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窝点47个,这一数据比2004年已有大幅减少。

  不过,即便如此,央行在昨天的报告中仍重点列举了发生在上海的特大地下钱庄案。在此案中,不法分子邹某非法为境外个人提供跨境资金汇兑服务,并为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等地30余企业进行资金划转和外汇买卖,提供虚假资本金用于成立假外商投资企业,涉案金额高达4700多万元人民币。目前此案已经被公安机关侦破。

  除暴露的这起发生在上海的案件外,去年发生在北京雅宝路的非法买卖外汇案也“榜上有名”。去年9月,北京警方联合外汇管理部门在雅宝路捣毁了3个非法买卖外汇犯罪团伙,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2800多万元。

  央行表示,在地下钱庄非法活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央行将联同外管局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规章和政策,采取措施引导个人和企业通过合法渠道办理买卖外汇、汇兑等金融服务。

  ■发布

  反洗钱法律体系初步建立

  《报告》特别指出,目前央行等部门已草拟了分别适用于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的反洗钱部门规章,即《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预计于今年年底前颁布实施。

  新的反洗钱部门规章将覆盖中国境内所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等。

  同时,中国正在研究制定《反恐怖法》和《禁毒法》,两部法律均将反洗钱作为重要内容。

  另外,中国继批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和《联合国打击有组织跨国犯罪公约》之后,于2005年10月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至此,中国已批准加入了主要的反洗钱国际公约。

  报告称,批准加入上述国际公约,显示了中国政府参加国际反洗钱和承担相关义务的政治意愿和决心。

  报告中写到,目前中国主要的反洗钱工作部门都建立了反洗钱执行机构。

  报告称,这些执行机构具体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等。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也从2004年开始逐步设立专门的反洗钱机构并配备专职反洗钱工作人员。

  报告披露,目前在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内,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专职和兼职人员已超过4000人。

  ■数字

  报告称,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通过对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及其它来源信息进行分析和甄别,共移交可疑交易线索533份,涉及人民币793.51亿元,外币折合美元8.32亿元,涉及交易6万余笔,账户3906个。

  报告称,在上述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向执法部门移送可疑交易线索共41份,涉及人民币259.59亿元,外币0.49亿美元,涉及交易1万余笔,账户582个。

  报告还称,2005年公安部接受线索13份,涉及人民币203.84亿元,外币0.18亿美元,涉及交易约7000笔,账户299个。公安部门据此立案9件,其中1件已移送起诉,4件移送行政执法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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