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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启动农保试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2:14 中华工商时报

  从23日起,福建省663万农户(不含厦门)中,如果有住户因受灾等原因,房屋全部倒塌,就可以获得福建省人保财险公司5000元的赔付。

  农户不需要为“农房险”付保费,保费由政府统一出资,授权省民政厅与省人保财险公司签订统保协议。

  与“农房险”同时开始的还有森林火灾保险、水稻种植保险、渔工责任保险三个险种的试点工作,其中,森林火灾保险的试点地区为三明、南平和龙岩三个市的全境,水稻种植保险的试点地区为南平市浦城县和三明市宁化县,渔工责任保险的试点地区为漳州市东山县。森林火灾保险和水稻种植保险的赔付额分别为每亩400元、200元,保费由政府分别出资20%、50%。渔工责任保险的赔付额为每人10万元,保费由政府出资20%。

  

福建省人保财险公司被福建省政府指定作为惟一的承保公司,独家承办农业保险试点及相关业务拓展工作。

  (肖伦添)(25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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