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支流污染得到基本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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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2:08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长春8月24日电(记者彭冰)今天,吉林省环保局办公室电话此起彼伏,几乎都与牤牛河污染有关。 21日6时25分,吉林-珲春高速公路蛟河段施工现场,工人发现附近牤牛河段部分水
牤牛河为第二松花江支流,污染段位于吉林市所辖蛟河境内。此处河面宽约40米,水流速约每小时两公里。当日12时30分左右,吉林市政府启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紧急部署防控措施,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向市民发出公告。 21日中午,吉林省环保局接到吉林市环保局的电话通告,几位局长带专家直赴现场,指挥调度。吉林省委、省政府领导闻讯后数次批示。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源接报后亦赶至现场。 按照专家方案,现场指挥部决定在牤牛河距松花江入江口8公里处拦河建坝,第一道拦截坝用以降低河水流速;第二道、第三道是吸附坝,通过活性炭、纤维毡等吸附污染物“过滤”河水。 300余名驻地武警、消防官兵及环保人员,挥汗如雨,连夜奋战。22日凌晨3时30分,三道大坝陆续建成。1小时后,在所有参战人员的紧张注视下,污染带流至坝前。 据环保部门的检测通报称:通过吸附坝后的牤牛河水质无色,未检出特征污染物。这意味着污染已得到控制,松花江水体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22日11时、22时,23日10时、12时,吉林省环保局4次向黑龙江省环保局电话通告。22日21时、23日17时、24日12时,该局又3次以书面形式向黑龙江省环保局通报了情况,并“说明了污染物种类”。 目前,污染原因已基本查明,系吉林长白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向牤牛河中人为排放化工废水所致。21日凌晨2时许,该厂一辆容量近10吨的大罐车驶至东两家子附近,在河边开罐泄水,偷排污水地点距第二松花江入口处约38公里,导致此次污染事件。涉嫌“偷排”的7名人员已被刑拘。吉林市政府已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令。 吉林长白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为蛟河市一家食品添加剂生产厂,主要产品香兰素,2004年产量为170吨,年污水排放量3.9万吨。据悉,该厂有1套污水治理设施,日处理污水能力0.48万吨。 吉林省境内分布于松花江流域的“污染性”工业企业一直是当地环保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去年12月,吉林省环保局曾对沿江企业的排污情况开展安全大检查,关停了部分排污不达标企业。各地环保部门还经常在辖区内进行抽查,并根据群众举报,随时对污染企业严加查处。目前监测表明:水质符合水功能标准,完全达到环保有关标准。 据悉,长白山精细化工公司之所以冒险偷排废水,意在“省几个处理费”。根据2005年颁布实施的《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生产企业的危险废物需送至环保部门批准的有资质的经营性单位进行处置。据说费用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