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反洗钱将扩展到证券保险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1:57 新京报

  央行发布的《2005中国反洗钱报告》披露,去年我国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起;我国反洗钱法律体系已初步建成,反洗钱工作走向深入

  

反洗钱将扩展到证券保险业

  

反洗钱将扩展到证券保险业

  央行昨日发布的《2005中国反洗钱报告》中披露,去年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共协助调查涉嫌洗钱案件1340次,配合公安及其他司法机关成功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起。目前,主要反洗钱部门都已建立反洗钱执行机构,反洗钱法律体系已初步建成。《报告》指出,随着反洗钱工作的深入,从今年起我国反洗钱工作领域将从银行业扩展到证券业和保险业。

  反洗钱法律体系初步建立

  “主要的反洗钱工作部门都已经建立了反洗钱执行机构。”央行这份报告中指出,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的、完整的反洗钱法律体系。央行认为,2006年是奠定我国反洗钱法律基础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国反洗钱工作走向深入、全面开展的一年。

  目前,反洗钱的执行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等。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也从2004年开始逐步设立专门的反洗钱机构并配备专职反洗钱工作人员。目前在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内,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专职和兼职人员已超过4000人。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研究修改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在公开征求意见之后,预计于2006年下半年颁布实施,届时反洗钱工作领域将从银行业扩展到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央行表示,反洗钱本外币统一管理工作即将完成,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也将普遍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监管力量将大大增强。

  目前中国已加入了主要的反洗钱国际公约,此前中国还加入《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和《联和国打击有组织跨国犯罪公约》。

  去年打掉47个地下钱庄

  中国的洗钱犯罪具有很强的本土特征,其中以地下钱庄的洗钱活动最为典型。

  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部门共打掉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窝点47个,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1.7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65名,罚没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多万元。

  去年,央行和外管局通过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办法,采取措施,积极引导群众控制住了地下钱庄。例如,放宽部分外汇账户限额和外汇资金使用限制,扩大了企业外汇收支的自主性,提高个人因私购汇限额,简化境内居民个人出境购汇手续,简化自费留学人员的购汇平整要求,降低购汇预交人民币保证金金额。

  此外,对于境内居民个人持境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外币卡,在境外进行经常项目下的消费所形成的透支,持卡人可以在发卡金融机构购汇偿还。

  从近4年的统计来看,经过连续几年的重点打击,地下钱庄非法交易活动已经得到初步遏制。

  地下钱庄是一种特殊的非法金融组织,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跨国(境)资金转移、资金存储及借贷等非法金融业务。

  反洗钱将扩展到证券、保险业

  反洗钱报告称,今年我国反洗钱工作走向深入,反洗钱工作领域将从银行业扩展到证券业和保险业。

  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中国银行业总资产占整个金融业总资产的90%以上,银行业是金融行业的主要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一直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等金融机构确定为反洗钱监管的主要对象。

  2005年,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的可疑交易报告出现较大增长。去年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共接收人民币可疑资金报告28.34万份,外汇可疑资金报告198.89万笔,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的人民币可疑交易报告的数量是上年的7.85倍,报送的外汇大额资金交易报告是上年的2.25倍。

  据统计,2005年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配合公安及其他司法机关成功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上百亿元。

  东南沿海“可疑信息”最多

  2005年,人民币的重点可疑交易和外汇的重点可疑交易信息涉及交易笔数多,金额巨大,资金交易层次复杂,结算方式隐匿性强,重点地区集中,涉及面广。其中,重点可疑交易信息以广东省和浙江省为重点,两省的重点可疑交易信息占全国总量的61.4%,特别是广东省尤其突出,占全国总量的40.5%.报告显示,去年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重点可疑交易信息进行的673次行政调查中,以广东、浙江、上海、陕西和四川等地居多,而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进行的941次行政核查中则集中在广东、浙江、四川、山东和广西等地。

  央行认为,这一现象基本与各地的地域和经济特点相适应。广东、福建等沿海省份,走私犯罪比较猖獗。

  本报记者苏曼丽

  ■案例1

  上海“1·17”特大地下钱庄案

  2005年1月17日,上海警方获得线索称,犯罪嫌疑人邹某在上海等地大肆进行地下钱庄非法活动。3月,上海警方会同当地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部门,在上海、江苏昆山等地捣毁了5个非法买卖外汇窝点,缴获、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4700多万元。这起案件中,不法分子利用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通过地下钱庄汇入虚假资本金成立假外资企业。“1·17”案是上海地区破获的首例此类案件。

  ■案例2

  北京“6·19”非法买卖外汇案

  北京雅宝路地区是外国商贩及外国人活动较为集中的地区,每天商品交易量巨大,很多不法分子利用非居民账户开立和使用上的便利,大肆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并为一些商贩支付进出口贸易款。2005年9月12日下午,北京市警方会同北京外汇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打击非法外汇交易专项行动,摧毁了3个非法买卖外汇犯罪团伙,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1名(包括5名外国人),缴获、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2800多万元。此案是近年来北京地区破获的规模最大的国内外不法商人相互勾结、利用非居民账户大肆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的案件。

  据央行《2005反洗钱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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