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调控“走形”助推房价走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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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1:48 北京商报 | |||||||||
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最新统计结果显示,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7%,涨幅比上月提高0.1个百分点。国家宏观调控再度发力3个月后,国内商品房价格的这一走势令人忧心。 实际上,2005年春季以来的商品房市场上,一直就存在着两股力量的博弈:一方面是中央政府以稳定房价涨幅为基调的调控政策措施越来越细、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则是
房价持续高涨的走势,反映了商品房市场上两股博弈力量的强弱。像土地违法现象一样,一些地方政府对房市调控政策“拆招卸力”的做法,成为推高房价的主要因素。 不久前,珠三角某市对位于城郊的两块住宅地挂牌拍卖,要求建成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房价不得超过6000元/平方米。这是“国六条”实施后该市公开拍卖的首宗“限价地”。但是,业内人士指出,这两幅地块属于二类住宅地,所在区的住宅均价只有3400多元,地块周边住宅均价也不到5000元,开发商根本不敢开出6000元这样的高价。这样的“限价”,还不如说是“抬价”。 宏观调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稳定房价的调控政策措施能否得到认真贯彻执行,既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也是对各级政府行政能力的一种考验。一些地方政府挖空心思地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拆招卸力”,显示部分地方领导干部不仅缺少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缺少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领导智慧。 黄玫 何丰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