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遇,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但是,在新农村建设中、经济发展中政策实施的不连贯等因素影响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政策是执政的策略和方法,是为民服务的方针和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要通过各级政府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能。然而,在有的地方,政策往往在实施
过程中产生变形或执行不彻底。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首先是政策在部门利益面前萎缩。国家出台的一些政策,从根本上讲都是为了群众的利益,或为了缓解群众压力,或为了减少农民负担,或为了促进农民增收。比如,国家规定教育不得乱收费、执法人员不得对群众“吃、拿、卡、要”等等。然而,这些政策在许多地方贯彻得并不令人满意。风头一过,还是我行我素,“外甥打灯笼——照旧(舅)”。有人曾说,中国有的地方执法不严,使得法律就像无齿的老虎,没有强大的威慑力和震憾力,这就让那些胆大妄为的人更加无所顾忌。
其次是政策在频繁的人事变动面前流产。政策的执行有一定的时效性,再好的政策也会因时间的推移而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执行政策要果断,要雷厉风行,不能犹豫或旁观。然而在现实中,特别是在基层,一条好的思路,一个好的措施,才刚刚开始,就可能因人事的变动而“胎死腹中”。有些事情还没有办完,因主抓领导被调离,剩下的半截工程因继任者不熟悉情况或不感兴趣而半途而废,这是让群众最苦恼、最痛恨的。 ■ 易县县委党校 任克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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