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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追踪]反映民营石油企业困境,呼吁尽快出台“36条”细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16:5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全联石油商会:书面材料已递发改委

  本报8月10日报道的《石油商会“上书”坦陈民营油企困境》一文在石油业界引起强烈反响。近日,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代理秘书长王俊杰表示,他已把整理好的书面材料交到发改委。

  不失时机反映民营油企困境

  8月2日,在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于北京召开的关于非公有经济发展座谈会上,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的有关负责人不失时机地再次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了当前民营石油企业所面临的困境和问题:“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尽快清理、修改与《非公经济36条》相违背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的规定,制订落实《非公经济36条》的实施细则,促进民营石油经济发展。”

  在这场小范围的“闭门会议”上,石油业商会及民办教育商会、非公军工、铁路、医疗、文化、电力等领域的企业代表共20余人应邀参加了该会议。据了解,发改委此次组织召开该座谈会,是为更准确地向国务院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地贯彻执行《非公经济36条》,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

  呼吁制定“36条”实施细则

  据悉,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在本次会议上的呼吁引起了国家发改委的高度重视。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副司长王黎明表示,商会要尽快提出书面材料,具体反映民营石油企业所面临的困境和问题,并举出哪些是人为造成问题的事例;列出与《非公经济36条》相违背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的目录。

  旨在为非公企业打破投资限制的“36条”,即《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于去年2月25日正式颁布。但民营企业大多认为,政策过于笼统,操作细则仍不够,而且一些主管部门缺乏诚意,对打破惯性强大行业垄断没有兴趣。主抓这项工作的发改委中小企业司,一直宣称要积极落实“36条”,并不断敦促各相关部委制定相关行业的准入细则。

  王黎明还表示,国家发改委将认真对待反映的问题,积极促进问题的解决,尽快终止那些与《非公经济36条》相违背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

  石油商会:没有细则没法实施

  民企一直试图在由三大石油国有石油集团(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牢牢掌握的能源领域撕开一个突破口,而外界也一直将中国石油的开放程度视为民企进入传统垄断行业的风向标。“没有细节,没有可供操作的东西,下面不知道怎么办,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王俊杰说,会上大家都发了言,主要谈的就是面临的政策约束,希望能够尽快在“36条”基础上出台更多可供操作的细则,放开行业限制和壁垒。

  今年年底,成品油批发权就要对内外资放开,而商务部试图在放开之前制定一个准入门槛来规范行业发展,这激起了民企的激烈反应并几度上书,表示门槛过高有对民企的歧视因素,而现在情况已经有了转变。

  民企有望获得更多“挖油”权

  “商务部6月成品油批发资质的意见虽然具体还没有发文,但肯定会有所松动,因为大家反应非常强烈”,王俊杰告诉记者。

  对于民企能否挖油,这个过去谈也不敢谈的问题,国土部已破天荒地着手制定民企挖油的行业准入标准了,虽然民企仍可望不可及,但起码已看到了希望。

  炼化环节,民营油企呼唤对原油采用放开批发的手段。而山东、山西的民营炼化发展很快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上游开采,有关专家认为,只要国家放开,民营企业同样有实力做。“大家一视同仁,一起采取区域登记风险自担,然后共同拿到市场上卖。勘探只要放开了,我们也可以请专家、买设备,大家谁干得起谁干。”齐放称,“两大石油集团手里有的只是一个资质,但我们没有”。

  该专家说,民营油企渴望的是有些区位或价值不太好的油井,两大石油集团不愿去开采的,民营企业可以去做。

  有资料显示,目前国内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民营油气企业超过了10000家,民营

加油站已占到境内总量的53%。由于国内石油行业长期处于垄断格局,留给民营油企的空间并不大,时至今日很难有几家可以达到政策规定的“10个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的发展水平。记者红宸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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