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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牌直销企业半年内应完成服务网点设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12:22 每日新报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商务部日前就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称,依法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6个月内未能按商务部核准的服务网点方案完成服务网点设立的,不得在未完成服务网点方案的地区从事直销业务,该企业若要在上述地区开展直销业务,应按《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另行申报。

  按照规定,依法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于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按其
上报并经商务部核准的服务网点方案完成服务网点的设立。其中,服务网点方案应符合下列条件:便于满足最终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能、价格和退换货等要求;服务网点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符合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关于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的相关要求。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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