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宁波城市总体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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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08:57 中国经济时报 | |||||||||
城市定位为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记者杨益波宁波报道记者日前从宁波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日前已获国务院批复。批复明确,宁波市城市性质为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国务院批复对宁波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充分发挥港口和对外贸易口岸优势,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宁波建设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国际港口和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批复同时还就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有序引导城市空间布局。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6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保持中心城区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相对独立的组团式布局结构,强化中心城区的集聚和辐射功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宁波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250万左右,建设用地控制在312平方公里以内。按照总体空间布局,积极引导产业与人口合理分布,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同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立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相协调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