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售太阳镜三成多不“遮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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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07: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 |||||||||
省内产品低质低价 进口产品价高质差 浙江在售太阳镜三成多不“遮阳” 炎炎烈日下,戴上一副时尚的太阳镜可以帮助人们抵抗紫外线对眼睛的侵扰。然而,近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省市场销售的太阳镜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却显示,有近四成的太阳镜产品非但不能遮挡紫外线,而且还存在诸多的质量问题,太阳镜产品让人戴的有些不安心。
据悉,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共抽查太阳镜产品50批次,其批次合格率为68.0%。其中抽查的外省产品批次合格率为88.9%,浙江省内企业产品合格率为59.2%。在抽查的5批次进口产品中,只有两批次合格,进口产品合格率仅为40.0%,其低劣的产品质量状况与昂贵的销售价格形成了强烈反差。 相关专家告诉笔者,这些太阳镜产品的主要问题是棱镜度、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顶焦度偏差、光透射比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这些不合格项目不仅使太阳镜失去应有的基本功能,同时还会给消费者的眼睛造成伤害。 浙江省临海市杜桥宏业眼镜厂生产的太阳镜,就因其镜片的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不符合标准要求,使眼镜片的抗紫外线能力大大减弱,失去了太阳镜应具备的基本功能。据悉,标准规定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项目中UVA(生活紫外线)应小于其光透射比,UVB(户外紫外线)应小于5%,而实测该镜却发现UVA达到了42.5%,超过实测光透射比32.1%近10个百分点,UVB达到了17.6%,超出标准规定近13个百分点。 如果消费者长时间戴镜片顶焦度、棱镜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太阳镜,极易造成视觉疲劳,导致其出现头晕等症状。专家告诉笔者,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眼镜片的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镜片加工时模具设计不合理,太阳镜装配时眼镜片的基弯和眼镜架的基弯不一致或者眼镜架左右镜框形状不对称导致眼镜片变形,从而造成了顶焦度、棱镜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在此次抽检中,浙江省临海市杜桥凤山良八眼镜厂生产的太阳镜,标准规定柱镜顶焦度最大允许误差为±0.09D,而该镜实测偏差最大则达到了-0.25D。 针对浙江省内企业生产太阳镜产品质量相对较低的现状,浙江省质监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工作力度,促进该省眼镜行业产品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 作者: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