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牙防组可能被取缔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07:4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据新华社信息 因“不具认证资格”而备受关注的“全国牙防组”可能将被处10万至50万元的罚款,并予以取缔。日前,朝阳法院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卫生部分别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两部门对全国牙防组依法作出处理。 法院在给认监委的司法建议中指出,全国牙防组作为非法人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开展认证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应予以取缔,处10万元以上50
在另一份发送给卫生部的司法建议中,法院指出,全国牙防组作为卫生部设立的非法人型专家咨询性组织,并不具有对外开展产品检测和对产品质量进行认证的权力。因此,法院建议卫生部加强对全国牙防组业务活动的监管,对其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去年9月,法学博士李刚发现其购买的乐天木糖醇口香糖包装上的牙防组认证已过期,同时认为牙防组不具备对口腔保健品的认证资格。随后将卫生部、乐天(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及超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其主张的牙防组进行违法认证、卫生部未尽管理义务等,属行政管理范畴,法院于今年7月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