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新企业破产法高票通过 > 正文
 

立法权威建议企业破产法尽快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04:08 北京商报

  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日分组审议了修改后的企业破产法草案并表示,草案已经具有可操作性。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以及如何保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是本次草案审议的一个焦点,一些委员对此提出了修改意见。

  有常委会委员说,这次修改企业破产法,有关方面非常重视对破产人拖欠职工工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依法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额的优先清偿问题。修改后的条款基本符合这一原则。但是,由于被拖欠工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职工比较分散,每一个职工平均被拖欠的工资和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数额相对较少,他们在债权人中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在债权人会议中应该赋予这部分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必要的权力,以确保他们基本利益的实现。

  此外,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日在分组审议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时表示,修订草案已基本成熟,建议交付本次常委会表决通过。

  卢瑞华、叶如棠等委员表示,这部法律解决了重复纳税的问题,可以使有资金的人和有能力的人在一起办一些好企业。

 据新华社电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