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资进军文化产业有了方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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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02:11 中华工商时报 | |||||||||
以确保国有资本控股5 1%以上为前提 浙江省发改委和省委宣传部日前联合下发了《浙江省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指南》,为民资投资文化产业开辟了广阔的天地。这个指南被许多游走于文化产业的民营企业家称做是“一次方向感的确立”。
此次发布的投资指南中,对印刷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动漫和网络文化服务、广告会展和文化经纪服务等主要文化产业门类,分别列明了市场准入规定、重点扶持领域等。并规定在保证国有资本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浙江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国有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节目制作、投资参股电影制作发行放映的国有文化企业、投资参股新闻出版单位广告、发行领域的国有文化企业等等。 在资本市场长袖善舞的浙江民资素来善于在任何产业挖掘出潜在的大金矿,但在《指南》出台之前,大多数的民营企业都是小心翼翼。《指南》的出台无疑让浙江民企在闻到了文化产业这块大蛋糕的诱人芳香后开始确立更大的信心和决心。 同时,民资的参与,使浙江的文化产业焕发着一股巨大的能量。根据统计数据,目前,浙江全省有民营文化企业4万多家,营业总收入约300亿元,从业人员近50万人。预计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将占浙江省地区生产总值的7%以上。 事实上,先吃“螃蟹”的一些民营企业已经尝到了甜头。据了解,包括总资产均超过百亿的浙江广厦、万向、横店等民企大鳄,已提前一步斥巨资在文化产业抢滩占地。主营建筑和地产的广厦集团,几年前成立的华新影视公司已进入影视业全国五强。 业内人士认为,浙江民资在文化体制内游走,不但激活了体制内一些沉寂的资源,更重要的是,深谙市场经济精髓的浙江民资所到之地,带去的不仅是资金,也将对当前文化体制中积习已久的某些弊端带去积极的元素。(24B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