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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法草案严格限制临时冻结资金时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17:51 黑龙江日报

  “临时冻结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反洗钱法草案对冻结可疑资金的时间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原先草案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时,对有可能转移至境外的资金,经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并于七日内决定是否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不移送的,应即解除冻结;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应
当在接到不予立案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冻结。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上述规定修改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可疑交易活动,“经调查仍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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