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已刮奖 商家还敢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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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15:2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税务部门称其涉嫌逃税,并提请市民随时随地举报 本报讯(记者 林润)我市推出刮刮奖发票后,很多市民消费后索要发票的意识强了。但有的商家为达到少纳税等目的,却用已被刮开的发票搪塞消费者。 前几天,市民游先生在莲花路一家韩国餐厅用餐,结账后,他按习惯向服务员索要
兑过奖的刮刮奖发票被商家拿来再次使用,这种情况还真不少见。记者昨天在湖滨北路一家餐厅发现,很多顾客结账后都记得索取刮刮奖发票,不少顾客当场就刮开封条看看自己有没有中奖,如果没有中奖,被刮开的发票常常被顾客随手放在饭桌上。顾客离开后,店家就把这些被“抛弃”的发票收集起来了。 市地税局征管处的有关人士说,商家把已经刮开兑奖区的发票给消费者,有逃税嫌疑。这位人士说,商家目前纳税有两种方式,上规模的商家一般采用账目金额申报,商家用了多少发票和申报纳税没有直接联系;另一种是较小规模的商家,他们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核定征收就和发票领用量有很大关系了,税务局一般是参考发票领用量来为商家核定纳税额度的。所以,对采用核定征收的商家来说,少用点发票,的确能帮他们少纳点税。让刮刮奖发票“轮回”,分别交给不同消费者,就是一个不合规定的做法。 这位人士说,市民如果遇上商家给你已经兑过奖的发票,可以明确拒绝。“如果商家推说发票刚好用完,市民可以让商家出具一份收据,而后拿着收据来税务局举报。”这位人士说,市民只要拨打12366,就能举报。还有,如果市民遇上商家不肯提供发票,或者提供假发票,也要赶紧向市地税局举报。(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