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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收条引出“定金纠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9:59 青年时报

  买房租房慎交定金,别让“定金罚则”坑了你!

  近日,“小曾维权”接到周老伯反映:在未考虑清楚就情急之下交了租房定金,想退房时才知道,定金根本无法退回,怎么办?

  >>小曾调查

  房子没租到,定金被没收

  周老伯因老伴瘫痪了,所以想租住电梯房或底层房,以便照顾老伴。

  今年7月10日,周老伯委托房产中介盛世管家给他租房。20多天后,找到了江山弄的一套60平米大的房子,还有40平米的院子。

  8月5日晚上,周老伯和女儿女婿去看好房后,告诉经纪人明天给要不要租房的答复。

  此时,经纪人的电话响了,说有新的租客,如果周老伯要,要先付定金。周老伯就付了2000元,经纪人给了他一张收条。

  收条上写:今收到周某承租某房屋定金2000元……若房东认可该价格租,则该定金转为房屋押金,房东则不退回,若房东不认可该价格租,则该定金全额退还。

  第二天一早,周老伯找到盛世管家(当时该公司还没上班),表示院子里蚊子太多要求放弃租房。但盛世管家表示,放弃可以,但钱不能退。

  >>小曾调解

  一张收条能起法律作用吗?

  为此,周老伯向“小曾维权”求助。

  周老伯质疑,一张收条就能起法律作用吗?他和盛世管家或房东未签正式合同,仅凭一张收条就没收2000元定金,这是不合法;收条中的条款是霸王条款,没规定房东双倍返还,这是不公平。

  关于周老伯的定金纠纷,律师的意见也有不同:有的表示要退,有的说不退。

  浙江志远大律师事务所孔建祥律师说,周老伯在签收条时,自己应该懂得定金的内在含义。现在自己放弃租房了,如果盛世管家不退钱,他很难要回来。

  而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说,周老伯还未和房东就租房达成一致意见,更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没收2000元定金是没有合同依据的;收条中的约定,“房东不认可该价格租,则该定金全额退还”,而不是“双倍返还”,与周老伯放弃租房一分钱不退,相形之下显失公平。

  盛世管家表示退1500元钱

  昨天上午,记者到盛世管家仙林苑店找到了经纪人和店长,他们表示按照“定金罚则”钱不能退;但虑及实际情况,已经和房东沟通过,表示退1000元。

  后来,盛世管家客服部主管蔡瑾前来处理此事。她承认,他们工作也有不规范的地方。她愿意从公司的诚信角度考虑,协调房东和周老伯处理好此事。

  昨天下午3点许,记者接到蔡瑾的电话,说房东愿意退1500元。今天,周老伯可到盛世管家领钱。

  >>小曾提醒

  当心别掉进“定金罚则”陷阱

  虽然,周老伯的事情顺利地解决了,但类似的问题“小曾维权”经常接到。

  据杭州市消协有关人士表示,因定金产生的纠纷还不少,很多情况都是消费者不明就里就签订了,后来反悔都来不及。而有的房产商,则利用“定金罚则”设陷阱,让消费者利益受损。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资深法官认为,如果仅从法律角度来说,此类案件法院判决不退。但从社会意义的角度来说,商家应规范地使用定金合同,并事先向消费者陈述利害。

  厉健律师提醒:消费者与商家约定定金时,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议条款要读明白,特别是违约责任和款项交付等。交钱时要谨慎,要问清性质,并要求开具正式票据。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曾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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