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工程包括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区域性商品粮建设工程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节水示范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异地扶贫搬迁工程农村能源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农村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服务工程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记者从发展改革委在此间召开的西部大开发“十一五”总体规划座谈会上了解到,为了加快西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在西部十二个省(市、区)规划实施“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实施“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重点规划在退耕还林地区改造和建设基本口粮田1500万亩。
“区域性商品粮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是重点支持四川成都平原、陕西关中地区、宁夏和内蒙古河套地区、甘肃河西走廊地区,以及云南、贵州、西藏、新疆等省区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商品粮基地,解决区域性粮食供给,确保西部地区粮食基本自给。立足不同地区的资源优势,“十一五”期间国家还将在西部地区逐步建成棉花、糖料、烟叶、水果、花卉、茶叶、马铃薯、畜产品、林特产品、中草药等十大有特色优势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在西部地区进一步加快实施道路、医疗卫生、农村饮水安全及节水示范、移民搬迁、新能源利用等专项工程。具体内容是改造完成11万公里农村公路,实行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通公路的目标;对失去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农牧民,国家优先安排资金进行异地扶贫搬迁,将易地安置150万人;解决西部地区3700万农村居民饮水困难问题;建设1100万口农村户用沼气池,利用电网延伸、风力发电、小水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手段,基本解决西部地区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另外,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同步建设县医院、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以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建设为重点,建设县级服务站、中心服务站、流动服务车等,逐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条件。规划草案提出,以培养农民企业家为重点,加强西部农民创业技能培训,引导和支持农民创办企业,增加农民收入。[][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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