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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要求发行人预存足额行权资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8:59 经济参考报

  万科认沽权证一周后到期

  据新华社深圳8月22日电 鉴于万科认沽权证一周后将到期,深交所22日向权证发行人、履约担保人和保荐人发出了通知,要求发行人预存足额资金,以确保股改权证顺利行权。

  由万科公司大股东华润股份公司发行的万科认沽权证是深交所首只股改权证,发行量为21.4亿份,将于8月28日交易到期,行权期为8月29日到9月4日,期满后将予注销。

  为此,深交所要求发行人应在行权起始日前两个交易日,把行权所需资金划拨至其开立的行权专用资金账户上。深交所对初次预存资金的数量提出了要求,并制定了有关计算办法。如预存资金不能满足行权交收所需,深交所要求发行人追加存放行权资金,每次追加的预存金额不得低于初次预存资金。发行人如账面资金不足,履约担保人应按照履约担保协议的要求,尽快履行不可撤销的履约连带责任,及时补足行权所需资金,确保权证行权的顺利进行。

  据了解,万科公司的股改方案已得到有关银行提供的数十亿元的不可撤销的担保,行权履约是较有保障的。


 记者:何广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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