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读者来信:奖励举报商业贿赂可大胆试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8:46 金羊网-新快报

  ■付瑞雪

  为鼓励群众依法举报商业贿赂行为,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广州市白云区日前制定了《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没收或追缴违纪违法金额的情况,给予3万元以下的奖励(8月21日《中新网》)。

  目前治理商业贿赂行动正在全国开展。经济活动和交易中的给回扣、好处费、请客送礼,政府官员在发放许可证、资格认证、监督检查和其他市场管理环节中的受贿现象相当严重,一些主要部门如:建筑、土地、交通、医药医疗、政府采购等管理部门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等,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和信用经济,必须严格按照规则良性运行。而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的大敌,对市场经济的破坏性是相当严重的,它颠覆了市场经济中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它使市场经济演变成了“权力经济”。如果不严厉打击,最终有可能葬送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然而,打击商业贿赂的难度相当大。最近,一项调查显示,近94%的人认为在中国做生意,给回扣、好处费和请客送礼的现象普遍;六成公众对反商业贿赂的成效信心不足(8月21日《中国青年报》)。因为,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市场潜规则。商业贿赂已被市场参与者默认为一种有效的营销手段,并被作为市场参与者与执法人员打交道的有效“润滑剂”。绝大多数人不愿意对所发现的商业贿赂线索进行举报,也就是说,商业贿赂已经成为是一种不良的“市场文化”。同时,百姓对执法人员和司法机关的不信任也是信心不足的主要原因。

  当一种行为已经成为一种文化时,再治理起来的难度就可想而知了。反对商业贿赂必须采取非常措施,否则,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某些不良的“市场文化”。对于一些贪赃枉法的司法人员,必须严惩不待,给广大百姓以十足信心。在市场经济中,树立广大百姓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对于鼓励群众举报非常重要。同时,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付出了劳动和辛苦,承担着风险,理应给举报人以物质奖励,对重大案件,要给举报人以重奖。必须建立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的制度,以免其遭受打击报复,保护好举报人是最有效的鼓励举报措施。

  广州市白云区奖励举报人的做法是一个好的开端,应该大胆地试,奖励力度可以再大些。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全国性的反商业贿赂奖励举报人办法,抓紧实施。

  (金陵/编制)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