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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将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7:59 经济参考报

  本报长春电 今年9月1日,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和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届时它将成为我国首个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省会城市。

  从今年5月8日起,长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工作在该市朝阳和南关两个城区率先进行试点。试点实施3个多月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和社会反响。


 记者 杜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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